109年9月內部稽核通知已獲校長核定如附件,說明如下:
(一)受稽核單位:總務處 1.時間: 109年9月24日(四)下午13點30分起 2.稽核地點:總務處 3.稽核委員:許俊彥委員、劉曉蕙委員
4.資料期間:109年3月13日~109年9月23日
敬請受稽核單位提前準備,並備委員工作桌、個人電腦及列印設備